商品房预售许可
2008-5-16 来源: 互联网 【我来说两句】
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规定“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证制度”,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方能预售商品房。
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应当向城市、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证件(复印件)及资料:
⒈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;
⒉开发企业的《营业执照》和资质等级证书;
⒊土地使用权证书;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、施工许可证;
⒋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;
⒌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;
⒍商品房预售方案。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、装修标准、竣工交付日期、预售总面积、交付使用后的内容,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、分层平面图;
⒎户县房产测绘事务所出具的房产面积测绘成果报告;
⒏物业管理方案;
⒐其他有关资料。
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应当向城市、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证件(复印件)及资料:
⒈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;
⒉开发企业的《营业执照》和资质等级证书;
⒊土地使用权证书;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、施工许可证;
⒋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;
⒌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;
⒍商品房预售方案。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、装修标准、竣工交付日期、预售总面积、交付使用后的内容,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、分层平面图;
⒎户县房产测绘事务所出具的房产面积测绘成果报告;
⒏物业管理方案;
⒐其他有关资料。
(文/本站编辑)
